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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三个强化”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日期:2012-09-24   浏览量:

历下区编办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强化审核审批制度建设。历下区编办研究制定编委会议事规则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涉及人员考录、政策性安置、区外调入、区内调整的事项,均由区编办统一提交编委会研究决定。将日常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强化了编办的权威性,也有效防止了各自为政,政出多门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综合约束机制建设。为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履行“三定”方案的职能,历下区编办建立起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综合约束机制,注重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合理划分职责权限。通过主动沟通、多次协商、不断磨合,历下区编办与其他几个部门在计划编制、编制管理、人员录用等方面形成共识,达成一致,实现了编制、人员、经费一体化管理。组织部、人社局要依据编制情况进行调配、招考,财政局要以入编通知单为依据办理工资手续。

三是强化规范工作流程建设。为更好地落实入编制度,实现管理精细化,历下区编办规范入编管理工作流程,严格按照4个步骤办理编制使用及入编手续。第一步,增人单位分别向编制、组织、人社部门提出用编、增人的申请;第二步,由编办、组织、人社分别审核,汇总后的名单提交编委会研究通过;第三步,增人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增加工作人员申报表》;第四步,开具入编通知单,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统一发放工资档案表》上加盖编办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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