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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负责人就《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答省政府网、大众网记者问
日期:2013-08-05   浏览量:

近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省编办主任刘星泰就此接受省政府网、大众网专访,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谈谈《意见》出台的背景和形成过程?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正式启动。5月中旬,国务院召开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坚决打好政府职能转变攻坚战,地方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本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郭树清省长上任伊始就明确要求,要统筹研究、同步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重点抓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和降低市场门槛、改善营商环境两项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由省编办牵头,从省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法制办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意见》起草工作。《意见》形成过程中,认真听取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共同研究改革措施。初稿形成后,书面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向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作了汇报。7月初,提请省编委会议进行审议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分别向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作了汇报。7月下旬,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近日由省政府印发。《意见》的出台,拉开了新一轮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序幕。

     2.当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和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定不移地以富民强省为目标,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的要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为实现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要充分发挥下级政府就近管理、便民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向市县政府放权;要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职能分散问题;要从我省实际出发,坚持统筹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

     3.《意见》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是什么?

     :《意见》明确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针对当前政府职能及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6个方面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工作任务,并根据部门职责细化为30条具体任务,确定了部门分工、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

     6个方面的主要工作:一是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资质资格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减少和规范行政管理事项。下放一批省级财政采用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市县的项目,减少、合并、下放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精简评比、达标、表彰等活动。三是优化职能配置。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动态调整机构编制资源。四是改革完善社会组织体制机制。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社会组织登记制度,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五是完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建立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六是加强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行政问责,严格责任追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抓好落实。

     4.《意见》有哪些突出特点?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因此,历次政府机构改革都会对此提出要求。与以往相比,《意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第一次提出政府职能转变的量化指标。以往讲职能转变,一般只提大的方向和原则,没有具体的工作任务。《意见》将省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细化为30条具体任务,并逐一落实了责任部门,明确了完成时限,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二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解决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通过简政放权,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就是要把政府工作重点转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既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意见》把减少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作为首要任务,体现了工作思路的创新。

     三是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调整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最大限度地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相似的职责整合起来,解决职责交叉、责任不清和体制不顺等问题。通过推动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省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创造条件。比如,正在组织实施的食品药品体制改革,重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将分散在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药品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实现了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

     四是体现了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在历次改革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政府职能存在的突点问题,对条件成熟、形成共识的优先解决,对条件尚不成熟、需要研究探索的,进一步创造条件、累积共识,适时加以推进。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加强法规制度等基础性建设。

     5.请简要介绍一下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情况?

     :20008月,我省全面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六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经过六轮清理,我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482项减少到54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47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4项。市、县已累计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58607项,取消调整比例在65%以上。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流程再造,明确实施条件、审批程序、时限要求和监督措施,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广泛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审批模式。 目前有43个省直部门设立了政务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 17个市和136个县(市、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覆盖率为97.1%)1737个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覆盖率为93.2%)43552个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覆盖率为56.8%),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二是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先后制定了《山东省行政审批规定》、《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投诉办法》、《山东省省级科技防腐视频系统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普遍推行"一站式"受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AB角等制度。

     三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实行网上公开申报、受理、咨询和办复;积极推广并联审批、联合审批、绩效评估等有效做法,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积极探索标准化管理,建立以审批项目、审批流程、服务设施标准化等内容的标准体系,明确审批服务事项各个环节的服务标准和尺度。

     四是强化对行政审批的制约监督。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全省已有17个市、112个县(市、区)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省级已有45个部门上线办理业务并接受行政审批的全程监控。在行政审批大厅和办事窗口安装视频监察系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实时监察,目前省电子监察中心已与32个省直部门单位的36个服务大厅(窗口)14个市的视频监察系统联网。

     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在第六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本届政府任期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省份之一。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减少、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突出投资、社会事业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三个重点领域,加大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力度,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尽快修订《山东省行政审批规定》,严格控制行政许可项目,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实施,防止边减边增。二是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三是抓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抓紧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制定出台相应承接方案和管理措施,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等内容,确保衔接到位。

     6、改革完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方面有哪些措施?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让人民群众依法通过社会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省社会组织既有培育发展不足问题,又有规范管理不够的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一是逐步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引入竞争机制。2015年基本完成全省性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研究制定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二是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依法加强登记审查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央部署,制定出台我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通过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7.如何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

     :转变政府职能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意义,将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一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本部门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责任明确到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具体任务落实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牵头部门要负总责,其他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二要做好衔接工作。市县(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对下放的项目,要做好承接、加强规范,做好监管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得变相设置审批。同时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本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措施。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编办、省监察厅对《意见》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根据任务完成时限和工作进度,组织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逐一落实到位,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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