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历下区编办印发《关于开展区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的通知》(历下编发〔2014〕13号),认真组织开展2014年度政府部门评估工作。 一是细化评估指标。总结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经验,参考市政府部门评估指标,结合历下区政府部门实际,列出4大类8小项共36条具体评估指标。 二是明确评估流程。按照评估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历下区今年对民政局、发改委、经信局、安监局和城乡建委等5家单位开展评估,评估分部门自查、实地评估、撰写评估报告、进行反馈等几个环节,力求真实、客观、全面掌握各部门机构编制运行情况,为今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提供参考。 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将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与机构编制核查、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相结合,一方面提高被评估部门领导和编制人事干部的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好自评;另一方面增强编制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综合素质,扎实做好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