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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编制完成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日期:2015-07-27   浏览量:

根据省、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20157月底前编制完成市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具体要求,历下区于7月中旬编制完成了《济南市历下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历下区有36个政府部门(单位)纳入责任清单编制范围,共确定主要职责238项,具体责任事项1035项,追责情形4261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7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41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10项。

一、及时安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编制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历下编发〔201561号),确定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主要内容、时间安排以及组织实施流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印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参考资料手册,分3批对各有关部门(单位)编制责任清单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要求,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准确规范。对部门(单位)上报的责任清单进行逐项逐条审核,严格审核程序,严把审核标准。工作中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协商沟通。平均与部门沟通6-7次,有的达到10次以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符合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的部门责任清单审核意见。二是注重政策平衡。审核中共查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1000余部,切实做到于法有据。同时采取分工负责、交叉互审、集中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政策要求、标准尺度的相对统一,有效地提升了审核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注重整体推进。建立健全协调调度机制,设计了法律法规台账、征求意见台账、职责调整台账等3个工作台账,采取日常督促与重点催报相结合的方式,保证了整体工作按计划步骤和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三、广泛征求意见,编制完成清单。在全面清理摸底、与部门(单位)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形成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坚持开门编制清单,分别征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法律顾问,市编办,市直有关部门,区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区机构编制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38条,经认真研究分析,吸收其中合理的意见建议,对清单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终形成《济南市历下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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