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配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登记工作流程,最大限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辖区群众需求。 一是消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由82相减少到34项,除法律明确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事项外,其他一律按照“先照后证”流程办理,工商登记前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证件,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缩短办结时限,减免办理费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办理时限由过去的3个工作日提速到即办即取;营业执照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手续办理的承诺时限为3-5个工作日,较法定时限缩短10余个工作日,并且减免了含工本费在内的所有费用。工商登记查询手续更加便捷,不再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和介绍信,仅凭身份证即可查询,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三是调整企业登记管理权限。自2015年8月1日起,登记管理权限由登记注册辖区内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公司)、分支机构,调整为3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企业(公司)、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方便群众就近登记,为进一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