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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编办三项举措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
日期:2015-12-07   浏览量:

历下区编办以《机构编制管理证》为载体,以“机关事业单位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济南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为准则,不断强化具体措施,健全工作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准确无误。

一是严格开展核查,实现实名制信息全面准确。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的使用管理工作,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在历次机构编制核查过程中,采用联合审查的方式,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对各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累计补充修正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三龄一历等信息多达上万条,并将个人党派情况、公务员登记情况、学历专业情况等纳入日常维护的范围,扩展了信息的内容和数量,确保了实名制数据信息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实名制信息公示及时。建立“实名制变更逐件限时办结”的更新工作机制,以入减编证明、任免文件、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文件等材料为依据,限时办理完成实名制数据库更新、《机构编制管理证》打印、实名制信息变动统计表填写、机构编制台账变更、实名制公示信息更改等一系列联动变更,实现实名制数据库、《机构编制管理证》、信息台账三者与现实情况的时时一致性。在人员职务信息变动的更新过程中,化被动为主动,通过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在任免文件下发的2个工作日内将职务变动情况调整到位,避免了因单位滞缓的原因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是注重共享共用,实现实名制信息高效利用。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信息公示等工作,建立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共享查询机制,对确有需求的部门开放查询。通过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机构编制作为经费核算、干部任命、人员调整的基础,并定期召开分管领导座谈会,相互通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与调整事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实名制信息共享共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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