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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下区编办多措并举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日期:2016-06-21   浏览量: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历下区编办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强化属地监管责任,为全区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是抓职责建设,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了36个部门(单位)和13个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梳理区安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流程图,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监督管理”等作为重要职责边界向社会公布,理清部门间职责关系,确保安全监管不缺位、不越位。

二是抓机构建设,健全区街两级安监机构。区级层面,着重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将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内设科室由两个调整到三个,新增综合协调科,主要承担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及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建设职责。街道层面,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定3名编制并明确专职安监人员,赋予街道安监机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相应职责,强化了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

三是抓制度建设,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在全面梳理安监局部门职责的基础上,建立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量化监督检查指标,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明确每项监管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象、内容、方式、具体措施及处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安监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管。借助安委会在综合协调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划分油气输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20个行业工作组,承担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做到隐患整治不留尾巴、监管执法不留空档、社会监督不留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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