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济南市历下区编办依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修订《济南市历下区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办理流程》,从规范程序、明确职责、简化流程入手,突出三个重点,推进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一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力的调整、公布负有主体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行政权力事项的变化,在7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经过调整程序,行政机关负责本部门门户网站和受理申请的政务服务大厅的调整、公布工作。 二是明确编办监督职责。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部门的监督职责,将原本向行政机关“提出调整建议”改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督促整改”,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监督和依法追究责任的职责,厘清了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的职责分工。 三是简化动态调整流程。对调整权限和调整程序进行了简化优化,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新设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再由区政府审定,要素调整不再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程序的简化提高了动态管理的实效性,缩短了办理事项的时间,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