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历下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
山东省威海市出台《关于推进威海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5-11-25   浏览量:

  为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前期深入调研、反复论证、集思广益、综合权衡的基础上,近日山东威海市出台了《关于推进威海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不动产登记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市直有关部门、环翠区及3个国家级开发区承担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离中心城区较远的文登区不动产登记相关职责整合到文登区国土资源局。同时明确职责划转后国土、农业、林业、海渔、房管等部门与国土资源局的职责分工,避免职责不清、权责不一,确保新体制机制既符合改革要求,又高效顺畅运行。

  健全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科,具体负责市、环翠区及3个国家级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整合不动产登记经办职责,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市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市、环翠区及3个国家级开发区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工作。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登分中心,为文登区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文登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工作。

  划转人员编制和资产经费。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将从事登记的人员分别由市直有关部门和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提出划转名单并登记造册,经组织、编制、人社、国土等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划转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涉及的资产、债务债权等有关问题,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保证队伍不乱、人心不散,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顺利开展。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7楼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88150718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