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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一办法一意见”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日期:2015-06-30   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以及优化配置执政资源,加强人员编制管理,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提升编制使用效能,优化人员素质和结构,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丹寨县编办县政府办联合行文印发《丹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关于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动编制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明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行“三个一”制度,即凡涉及机构编制的事宜由机构编制一个部门承办,机构编制部门领导“一支笔”审批和编制部门一家行文。除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等作出规定。

  二是规范职能和机构管理内容,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机构重叠、随意设置等现象。

  三是强化编制管理。按“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严控编制,严格执行编制管理前置、年度用编使用计划审批、实名制管理、上下编管理等制度。

  四是明确机构编制各项审批权限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县编委办、县编委及上报县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审批内容,避免超权限审批机构编制现象。

  五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及责任追究。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相互协调机制,实行领导机构编制离任审计制度。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追责及处理。

  六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动编制管理。对新增职能、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等因素所需编制一律实行机动管理,所用单位腾出编制后予以收回,再作调剂使用,以此缓解编制压力,优化配置执政资源,提升编制效能,减轻财政压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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