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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沂南县出台《关于规范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
日期:2015-12-01   浏览量: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和以信用体系、自律建设为重点的监管体制,打造全县优良营商环境。近日,山东临沂市沂南县印发《关于规范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已纳入《沂南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有偿中介服务等进行了具体明确。

  一是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方案》中要求县直部门单位对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沂南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二是放开中介服务市场。《方案》中明确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着力打破行业、区域、部门垄断,严禁部门单位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按照“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除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外,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

  三是推进中介服务机构脱钩。《方案》中明确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县直部门(单位)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部门单位脱钩,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

  四是规范中介服务收费。《方案》中要求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县直部门单位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单位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

  五是培育中介服务机构。《方案》中明确坚持中介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探索建立中介服务综合服务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资质等级、执业水平、资信度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市场竞争。

  六是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方案》中明确探索建立全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将达到准入门槛标准、在我县设立实体办事机构并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中介机构全部纳入名录管理,实时更新中介名录库。同时,结合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在网上政务大厅建立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进驻工作,并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限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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