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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出台意见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
日期:2015-06-19   浏览量:

  为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宽进严管的监管机制,浙江平湖市近日出台《全面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意见》。

  一是全面执行“先照后证”。严格规范前置改为后置事项的审批行为,确保国务院三批关于取消和调整134项原前置审批项目的“前置改后置”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全面开展自查与清理,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停止实施,对列入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行业,进行严格把控。

  二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重点构建并完善商事制度改革新环境下的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对商事主体后置审批事项告知制度及相关部门之间注册登记、许可审批信息每周定时抄告及反馈制度。各部门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加强信息联系与沟通,保障协同联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按照责任清单厘清部门职责,整合归并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社会公示,推进企业诚信自觉,惩戒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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