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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长清区编办“四个结合”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
日期:2015-10-28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强化机构编制意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增强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山东济南市长清区编办突出“四个结合”,狠抓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与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相结合,树立机构编制宣传观念。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纳入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不断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长清区机构编制网站、长清区政府网、长清报等平台优势,广泛地宣传中央、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出台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不断提高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的主动性;以开展机构编制业务为抓手,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融入到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针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的薄弱环节,结合全区政府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工作,广泛采用活动交流、工作研讨、基层调研、业务办理等机会,认真做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指导宣传,使各级干部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制观念;建立完善了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发挥了机构编制监督员在机构编制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了解和收集广大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管理意见建议等方面的作用,打通政策宣传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要与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相结合,拓宽机构编制宣传方式。为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长清区编办结合全区领导干部培训工作,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系,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作为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内容,纳入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培训辅导等式,深入浅出地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权威性的认识,提高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中央、省、市机构编制部门出台的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行了归纳和整理,精心编印了《济南市长清区机构编制资料摘编》,下发到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做到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干部人手一册,使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牢记机构编制管理要求,筑牢预防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的思想防线,切实维护机构编纪律,确保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有效性。

  三是与检验干部业务能力相结合,丰富机构编制宣传形式。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与检验干部业务能力相结合,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知识大讲坛”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力度,不定期对全区各单位机构编制干部掌握政策法规情况进行抽查,及时了解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的掌握情况,在全区机构编制系统营造了“学业务、比技能”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全区机构编制干部的学习政策法规的热情;按照全省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的要求,组织全区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干部开展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测试考试,通过测试检验了机关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掌握情况,激励了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学好用好业务知识的积极性,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进工作”的目的,形成人人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良好氛围,为更好地开展机构编制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是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结合,强化机构编制宣传效果。认真落实机构编制责任工作机制,强化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责任审计协调配合机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增强机构编制的约束力;把开展机构编制违法违纪案件查处与开展预防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将面向社会的焦点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强化专项督查,加大对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组织开展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专项检查、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提前离岗人员专项检查,对违反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认真剖析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问题,及时通报查处的情况,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通过以身边发生的案件警戒、提醒领导干部,促进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经常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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