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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编办“四结合”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
日期:2017-09-20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编办通过“四结合”狠抓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努力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结合学习制度,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进行业务政策学习,重点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政策文件,组织业务骨干对本科室机构编制相关政策理论、业务知识进行讲课,使全体工作人员更加全面、透彻地了解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做到精通政策、精通业务,有效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二、结合网络媒介,拓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渠道。利用网络办公系统、工作QQ群、广播电视等媒介,全方位向社会宣传以《条例》、《规定》、《指导意见》等为主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充分发挥呼玛县机构编制网络红页的宣传主渠道作用,通过充实完善“政策法规”、“编制常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审批”等专栏,内容齐全、分门别类地宣传中央、省、地各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各业务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办理流程。

  三、结合工作会议,加大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利用机构编制相关业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权责清单统一规范等工作,主动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宣传机构编制常识、政策法规,借助召开大型培训会议组织编办工作人员向各乡镇、部门和单位发放《机构编制重要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机构编制违纪案例选编》等宣传资料,使基层单位认识到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增强“法规”意识,营造良好的机构编制管理氛围。

  四、结合监督检查,验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落实成果。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融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与其它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随机对各科室进行抽查,了解各科室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宣传情况,同时定期举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知识测试,验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学习成果,使“编制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坚守编制纪律,树立编办法制化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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