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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印发实施
日期:2017-11-01   浏览量: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经盟编委会、盟深改会审议通过,于近日由盟委办、行署办正式印发,标志着全盟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迈出坚实的一步。
  《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编制统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明确了盟直事业单位编制统筹管理、申请、审批及部门配合等具体内容。一是盟直事业单位所有空编由编委收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空编,不同类型的编制分类统筹,分类管理使用;二是根据部门申请,对用编单位进行职能评估后确定用编意见,确保用编公正科学;三是明确编制使用权限,用编由盟编委会审批,并综合考虑财政供养能力,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四是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协调配合监督机制,有序推进统筹管理相关工作。
  实行编制统筹管理使用符合新形势下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在保障事业发展的同时,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可以有效缓解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与保障事业发展的矛盾,是机构编制管理一次大胆的探索和创新。机构编制部门将围绕编制统筹管理使用工作,制定职能评估办法及职能评估工作规程等配套文件,建立起一整套统筹管理制度,科学合理的管住用好机构编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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