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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编办严把五个环节提高跟踪问效规范性
日期:2017-11-29   浏览量:

为推进机构编制决策贯彻落实,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滨州市编办积极创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方式方法,探索实行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机制,从五个环节入手提高跟踪问效工作规范性。

一是“查”。在部门自查自评阶段,组织召开被跟踪问效部门人事科长座谈会,逐一详细讲解跟踪问效指标内容,指导被跟踪问效部门梳理跟踪问效事项,填写相关表格,确保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形成100余份自查报告及表格。在此基础上,及时与部门沟通交流,就填报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符合要求后,指导部门填报问效表及自查报告。

二是“评”。走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和评议,同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社会监督员作用,发挥他们社会接触面广、熟悉机构编制政策的优势,对被跟踪问效部门单位作出评议,全面掌握部门的社会评价情况。

三是“核”。组成跟踪问效实地核查小组,结合机构编制评估、调研课题等工作,到部门开展实地跟踪问效,了解掌握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执行情况、实际运行效果和调整优化方向等内容。

四是“定”。汇总部门自查、社会调查、现场核查等环境的内容,客观评价跟踪问效对象,对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跟踪问效报告,按程序提报主任办公会研究。

五是“跟”。结合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列入问题台账,实行编号、销号跟踪管理。对部门的整改情况按月进行调度,督促整改措施落实。

六是“用”。一方面将跟踪问效结果及时反馈至县区编办和被跟踪问效单位,督促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将跟踪问效结果纳入年度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绩效管理评价,列入审批联动要件,对机构编制执行和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另一方面对发现的部门内部管理的成功做法推广共享。例如滨州市财政局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出台了包括公共关系、机关运转、政策制定、法律风险、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岗位利益冲突内、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试行办法,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编办通过实地跟踪问效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了解调研,通过实地核查及时向各部门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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