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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1-12-28   浏览量: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010〕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历下发〔2010〕16号),设立历下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济南市历下区外经贸局承担的全区经贸团(组)出国(境)考察的审查、报批及护照专办、清退工作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情况,提出建议。
     (二)根据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和有关材料,处理上级下发和下级上报的各类公文。
     (三)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领导重要讲话的起草、审核、纪要整理等工作,检查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上级重要文件、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办理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五)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负责各类政府信息的收集、整理,为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六)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民代表大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七)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负责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会同区委办公室协调处理有关信访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负责区政府机关的机要工作,区政府办公室的档案、保密、文印工作;负责国内外来宾访问、考察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的综合协调,承办与上级机关、驻区单位的协调服务事宜。
     (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政府网站等电子政务工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接收、处理和办理接管的反馈,受理、处置群众反应的各类批评、意见和建议。
     (十二)负责区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保障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工作。
     (十三)管理全区侨务工作,拟定全区侨务工作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及在历下投资侨商的合法权益;承担全区经贸团(组)出国(境)考察的审查、报批及护照专办、清退工作。
  (十四)根据有关规定,管理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区政府总值班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和区政务信息中心。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府办公室设5个职能科室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区政府总值班室牌子)、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挂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
     (一)综合科
     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各类文件、各类重要讲话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各种文字材料、有关资料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二)调研科
     负责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围绕全区中心工作、重大决策或阶段性重要工作以及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三)信息科
     负责区政务信息工作和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负责历下区政务信息网的《历下信息》、《政务信息》的撰写、编辑和更新。
     (四)机要科
     负责上级下发和下级上报各类公文的处理及机要文电的处理;负责文书档案、印鉴信函的管理;负责各类文件、讲稿的文印、收发、机要、交通和保密工作。
     (五)秘书科(挂行政科牌子)
     负责区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安排;负责公务接洽、接待和值班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区长公开电话;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
     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及清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证件的颁发和管理;办理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协调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确认工作;组织开展区政府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与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依法行政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
     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区政府总值班室牌子)(正处级)
  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应急处置和协调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协调指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预案演练、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应急队伍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和应急管理专家、应急示范点、应急平台建设工作;协调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内设处置协调科、指导科。
     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正处级)
     负责拟订全区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侨务工作,负责海外华侨华人重点社团、重点人物的联络、接待工作;组织开展与新移民专业人士的合作交流工作;按照上级对台工作的统一部署,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推动全区引进华侨资金、技术、人才的“三引进”工作;开展对华侨的宣传教育和文化交流工作;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及在历下投资侨商的合法权益,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涉侨经济投诉工作;负责对华侨华人捐赠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经贸团(组)出国(境)考察的审查、报批及护照专办、清退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挂区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副处级)
     负责区政府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重要文件、领导批示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工作和人大、政协有关会议、活动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群众、基层单位通过市民服务热线、区长信箱反映问题的受理、分办、督办工作;负责政务监督热线上线、新闻媒体批评意见的查办工作和省长信箱转办件的办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
     区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4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2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由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区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区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1名(正科级),科长5名、副科长4名。可配工勤人员3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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