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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1-12-28   浏览量: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010〕8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历下发〔2010〕16号),设立历下区商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二)划入原区商业贸易局的行政职责。
  (三)划入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
  (四)将区旅游局的职责划给区文化局。
  (五)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六)加强内外贸融合,统筹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七)加强与重点国家(地区)经贸合作,完善贸易和投资促进机制,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提供良好服务。
  (八)加强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区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总体和区域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商品市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经济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与发展;监督管理拍卖、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
  (四)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商贸服务业领域重大问题,指导流通行业经营活动;指导社区商业发展;贯彻落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政策及有关规定,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成品油流通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的紧急调度,组织安排防汛、救灾、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六)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现代流通方式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七)指导协调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和扩大农产品进销渠道,推进农贸结合和“农商对接”。
  (八)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我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全区产业损害调查。
  (九)负责全区有关国外商务事务的联络工作;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外国商务人员来访邀请。
  (十)组织拟订全区进出口中长期规划;指导管理全区加工贸易;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一)贯彻国家技术进出口相关政策,负责技术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十二)按照管理权限审核、申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园区和平台建设。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鼓励“走出去”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走出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管理所属企业的组织、人事工作,指导所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商务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机关财务、信访、应急管理和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选编、上报;负责商务网站主页面综合内容的设置及审核;负责全区商务系统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任务的申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及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市场秩序科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组织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务行政执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的设置规划,负责生猪屠宰、药品流通(含连锁药店)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四)对外贸易发展科
  拟订全区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进行综合统计与分析;负责政府扶持对外贸易发展政策的贯彻实施;指导进出口企业参加国际贸易展会;负责进出口权登记备案及电子口岸外贸审核;指导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组织协调涉及我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我区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
  组织拟订全区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管理体系;负责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出口,推进服务贸易示范区建设,促进国际服务业向我区转移;负责服务外包招商促进工作;协助上级商务部门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建立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效果评估,指导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建立贸易救济援助制度,支持受损产业恢复发展;跟踪评估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对我区相关产业的影响。
  四、人员编制
  区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含行政编制控制数1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长(主任)4名、副科长(副主任)1名。可配备工勤人员1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济南市历下区商贸服务中心为济南市历下区商务局所属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挂现代服务业科牌子)、网点建设科、商贸服务科(挂市场运行信息科牌子)、外商投资科(挂境外招商科牌子)、服务外包科、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科(挂直属企业管理科牌子)等6个职能科室。事业编制 31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长6名、副科长8名。主要职责:为区内商贸流通、外资企业、城区商业网点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服务,引导商务重点行业协调发展;负责所属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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