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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日期:2015-07-16   浏览量: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历下发〔201456号)和区编委《关于设立历下区政务服务工作机构的通知》(历下编发〔20135号),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区政府正处级派出机构,挂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牌子。

一、职能转变

1.划入区政府办公室承担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管理、协调职责。

2.加强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

3.加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机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职责。

4.加强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民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做好与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建设衔接协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研究提出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三)承担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指导工作,对进驻部门行政审批行为进行监督;协调衔接区政务服务中心与进驻部门以及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做好进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四)负责建立完善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五)负责贯彻实施政府市民服务热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涉及历下区反映问题转办情况的协调、督办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区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市民服务热线等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

(七)负责受理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行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相关的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协助做好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八)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

(九)负责监督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工作,协调、指导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体系和区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建设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设2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综合性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保障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实施政务服务、市民服务热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监督考核科

负责组织实施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负责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行政效能进行监督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后期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对区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负责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监管工作;负责拟订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承担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工作的具体协调指导任务;负责编制集中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目录、工作流程及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政务服务机构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长2名。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职责分工

1.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交易过程监督;协调督促各类应进事项进场交易;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强化交易全过程的监控;汇总交易情况,调度通报工作进展,协助各部门开展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区政府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实施本行业有关交易规则、运行程序、监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依法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的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管;依法受理交易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举报,对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和纠正。

3.区监察机关通过电子监察等手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及时查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二)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有效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等政务服务工作。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附件

 

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历下发〔201456号)和区编委《关于设立历下区政务服务工作机构的通知》(历下编发〔20135号),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所属财政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

(二)负责提供行政审批和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场所、设施和相应的技术支持;负责本级政府采购相关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进驻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重点项目、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联合审批、联合踏勘、现场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行政审批、市民服务热线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维护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

(五)负责对政务服务和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日常管理和相关声像资料的采集、整理工作;妥善保存管理相关档案资料,为实施行业监管和行政监督提供平台和相关的保障服务;负责政务服务相关的数据统计、综合分析。

(六)负责行政审批等相关收费的统一收取工作。

(七)承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政务服务中心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挂热线运行服务科牌子)

负责中心文秘、机要、档案、保密、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对外提供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咨询;负责政务服务礼仪、服务规范日常培训工作;负责历下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日常运转工作,做好领导信箱及新闻媒体意见的办理工作。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进驻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重大重点项目、投资项目代办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联合审批、联合踏勘、现场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政府采购科

负责政府采购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信息技术科

负责区行政审批、市民服务热线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化平台建设、技术支持及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相关信息化系统应用培训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受理、过程、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发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过程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相关声像资料的采集、整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区政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长4名、副科长4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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