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高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陵城区编办在事业单位登记业务中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按照省编办《关于修订<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利用区编办门户网站、QQ群、微信群等加大宣传力度,确定本次注销登记的范围是“持有具有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于撤销、合并、解散等原因,已不再履行事业单位职责义务的事业单位”,并明确了注销工作进度安排。 二是加强指导。区编办积极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方式,向事业单位介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明确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指导有关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表》、事业单位清查报告等。同时,对事业单位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和反馈,确保了工作的时效性。 三是加强监管。对照省编办《关于修订<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系统”流程操作要求,对已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在上报材料流程中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标准上报。2017年1月至今,全区注销事业单位法人31家,上缴公章31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