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历下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监督检查工作动态
山东省临沂市扎实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日期:2013-09-10   浏览量:

山东省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部署启动以来,临沂市编办高度重视,在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临沂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实施意见》,确立了评估工作思路和评估重点,组织评估对象进行了自查自评,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开展评估工作。市编办及时传达学习《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以编委名义将《评估办法》转发至县区和市直各部门,要求以机构编制评估为重点,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明确提出五年内完成所有政府组成部门的评估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思路,研究确定兰山区、莒南县作为评估工作试点县区,梳理政府部门职责情况,设计评估表格,立即开展评估工作。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各县区全面推广评估工作。

  二是充分学习调研,确立评估工作思路。为把握评估重点,明确工作思路,组织市编办和试点县区编办到评估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调研学习。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印发《临沂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实施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临沂实际,制定了《临沂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实施意见》、评估工作方案、评估通知、评估报告、评估表格、实地评估讲话提纲等材料。

  四、全面开展评估,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经市编委研究同意,选取了市财政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园林局等5个政府部门作为首批评估对象,按工作程序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后,及时向市编委会汇报,抓好评估结果的运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7楼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88150718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