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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机构编制监督员聘请大会
日期:2011-12-28   浏览量:

根据《济南市机构编制监督员管理办法》规定,经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组织推荐,市编委办公室慎重研究,确定从市和县(市)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中聘请首批21名机构编制监督员。6月17日,在龙奥大厦召开聘请大会,向首批21名机构编制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晓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编办主任董建武介绍了我市机构编制工作有关情况。
孙晓刚指出,建立机构编制监督员制度,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的必然举措。
孙晓刚要求各位机构编制监督员要充分认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学习领会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全面履行机构编制监督员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三个方面:一要加强对机构编制决策的监督。重点监督机构编制决策权限、程序的遵守情况,对发现的擅自决定机构编制事项问题及时向市编办反映。二要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监督“三定”规定和各项机构编制决策的执行情况;同时,对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及工作情况进行监督,以发挥好这些协同部门的综合约束作用。三要善于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孙晓刚要求全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从健全完善机制入手,努力为监督员履行职能创造良好条件。一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服务,最大限度地为监督员履行好职责提供保障和便利。二要加强培训交流,经常邀请监督员参加专项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认真听取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监督员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三要维护好监督员的合法权益。
董建武从机构编制管理体制、政策规定、下步面临的主要形势与任务等方面,向各位监督员介绍了机构编制工作有关情况。董建武表示,市和县(市)区编办将热情搞好各项服务,全力支持监督员的工作,虚心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与各位监督员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我市的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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