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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情况
日期:2013-08-12   浏览量:

       2008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思路清晰,四大亮点凸显。

  亮点一:鼓励地方因地制宜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改革创新”。依据中央精神,这次改革既坚持原则性,又强调灵活性,为地方因地制宜改革预留了广阔的探索空间。

  亮点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并要求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突出强调地方政府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增强地方提供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能力。

  亮点三:“责任”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以襄汾溃坝事故和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为标志,“行政问责风暴”在2008年显现出鲜明的特色,问责范围之广、问责级别之高为近年来所罕见。与此同时,人们已不满足于单一的“风暴”,进而关注行政问责的制度建设。建设责任政府成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

  亮点四:以大部制改革为方向

  推进大部制改革是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据专家介绍,此次地方政府探索“大部制”改革在农业、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人力资源、文化领域、食品药品七个方面加强统筹协调,这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并不完全一致。

  2009年启动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

  2009年上半年重点抓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把制定和完善省级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作为实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通过“三定”工作,把改革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突出强化部门责任,着力理顺职责关系。从时间进程看,到2009年年中,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并同时启动市县级政府机构改革、提出改革的要求以及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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