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脑办事机构(1个)。即首相府,下设第一副首相兼首相府大臣,联系议会办公室,国家联络办公室,首相副办公室4个机构。
2.内阁部门(12个)。具体是:外交事务与合作部,司法部,国防部,财政部与公共管理部,内政部,发展部,教育、文化和体育部,就业和社会保障部,工业、能源和旅游部,农业、食品和环境部,经济和竞争部,卫生、社会事务与平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