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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岭市编办“三个规范”加强用编管理
日期:2013-09-18   浏览量:

  为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完善用编审批制度,今年,浙江温岭市编办着力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编程序,上报备案制度、“动态管理”制度,确保了进人用编工作的高效快捷,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规范用编申请。 “用编先申请”,有空缺编制确需进人的,需按权限和程序先向市编办申报用编计划。市编办根据申报单位的编制空缺、人员结构等情况,经市编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再核准编制使用计划的。未经同意一律不予办理入编手续和核拨经费。

  二是规范入编申报。“入编先申报”,办理新进人员入编时,要先向市编办出具入编申请、原因和途径,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后,方可办理进编手续,确保相关变动情况始终在机构编制实名制有效监管之中。

  三是规范动态管理。“动态调整”,在编人员出现调出、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解聘)、死亡等情况后,两周内持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帐办理减编手续,将空余编制优先用于紧缺重点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引进,努力促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的科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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