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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市编办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核减部门编制
日期:2013-09-03   浏览量:

  近日,河北石家庄市编办下发通知,结合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较多的19个市直部门核减28名行政编制,这是该市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的又一具体行动。

  近年来,石家庄市编办积极探索建立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多项措施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一是从严审批机构编制。在认真遵守机构编制有关审批规定的基础上,对部门和单位要求增设机构的,主要采取“撤一增一”的方法解决;要求增加编制的,首先考虑内部整合,在本系统、本部门和单位内部连人带编调剂解决。二是建立部门和单位职能评估制度。坚持把部门和单位职能变化情况作为机构编制动态调整的主要依据。区分不同类型,每年选择几个重点部门和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对部门和单位职能运行和职能变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依据评估情况,对机构编制提出有减有增的动态调整意见。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增减与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挂钩制度。对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职能萎缩、任务不饱满的部门和单位,相应核减编制。同时,强化部门和单位向提高效能要编制的意识,对于“人手少、任务重”等问题和新增职责任务,主要通过转变职能、简化程序、运用现代化手段、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等方式解决;积极适应办事程序不断简化、人员素质越来越高和现代化办公条件越来越好的形势,分阶段逐步核减部门和单位的机构编制。四是健全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实行了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单位进人时首先到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办理用编核准手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探索建立机构编制预警告知制度,对长期超编的部门,采取下发预警通知书方式进行告知,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制定削减计划,采取措施予以消化。新增编制和空编单位进人时,首先从超编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五是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对能撤销合并的事业单位坚决撤销合并,对逆向调整经费形式、合并单位和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适当减少编制;对需要加强的单位,适当增加编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事业编制总量。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下管一级审批制度。六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考核审计力度。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纪检监察密切配合协调机制,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机构编制的考核和审计,探索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干部年度审计、离任审计内容,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加大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七是注重从宏观上加强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研究。着眼努力破解严格控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加强对机构编制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和对机构编制总体情况的掌握,增强对机构编制大趋势把握和执行能力。注重加强对涉及民生、社会管理和经济增长极等领域机构编制的研究和创新,从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配置上给予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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