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河东区编办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明确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一是建制度促规范。先后制定出台规范性制度文件4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2件,对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编制使用许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是严程序促规范。在涉及机构设置、调整、撤销和人员编制事项上。实行编委会议制度及“三个一”制度,凡涉及职能配置和调整、机构设立与变动、编制与领导职数的核定、单位性质的确定与变更等机构编制事宜,都由编制部门一家承办,由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行文。在编制使用管理程序上,建立了编制使用核准制度,明确了编制使用审核的分类管理、空编进人、协调联动“三项原则”,和用编申报、用编核准审批、用编核准执行、增员落编、减员销编“五项程序”。在规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上,联合纪委、组织、人社等部门出台了选调工作人员规定,明确了选调范围和条件,实行提报需求、拟定方案、组织考选、研究确定、正式调动等“五个步骤”。 三是明责任促规范。在完善原有工作规定的基础上,今年3月份制定了《区编委办公室2013年主要工作责任分工》,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了责任,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完成时限及完成效果,促进了工作落实。建立收文办理、文件制发等12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议事会议制度,确保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由会议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