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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纳溪区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严把五关促成效
日期:2013-09-27   浏览量:

  近年来,四川泸州纳溪区委编办积极探索创新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严把“五关”促成效,有效控制了超限额设置机构、混编混岗、超编进人等问题。

  一是实名管理严把“程序关”。在《机构编制管理手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规范空缺编制使用前置审批等规定的通知》、《泸州市纳溪区机关事业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等文件,做到机构编制按照申请、受理、审批程序严格执行。

  二是联席制度严把“会审关”。推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联席制度,形成区领导高度重视,机构编制部门对人员入编、机构设立问题负责;组织人事部门对岗位设置,人员选拔问题负责;财政部门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津贴发放负责,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原则,做到机构编制、人事、财政台账相符,形成了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是配套管理严把“制度关”。为推进机构编制实名管理落到实处,区委编办加强了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制度、编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建设,形成了部门联席会议和财政供养人员管理等制度规范,健全了机构编制台账管理制度、部门对账制度、联合督查制度、实名公开制度,并针对机构编制实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四是登记年检严把“核准关”。坚持事业单位登记、法人年检与机构编制实名管理挂钩,严格按照法人设立登记条件要求和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办法,凡《机构编制管理手册》的记录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相关数据不符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一律不予登记。

  五是部门联动严把“督查关”。坚持单位自查、群众举报和组织检查相结合,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机构编制实名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坚决杜绝混编混岗、超编进人、吃空饷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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