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甘谷县编办以换发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为契机,严格落实四项制度,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是坚持进人用编核准制度。严格执行"超编不能进人"的政策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无论从何种渠道进人,必须先向县编办申报使用空编数量及新增人员类别,经县编办审核同意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进人手续。 二是坚持实名制信息即时更新制度。严格人员编制登记,加强实名制信息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人员入减编手续时,同步办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表。编制事项变动统计实行月末小结制,做到机构、人员编制变动情况,单位登记与编办信息当月办理当月对接。 三是坚持定期审核制度。结合机构编制证换发、法人事业单位年检、机构编制年度统计等工作,对各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实名制信息的准确性。 四是坚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人员,购置专用设备,设置咨询专线,建立联络员制度,要求每个单位明确1名分工负责同志和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实名制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实名制信息的安全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