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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濮阳市编办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水平
日期:2013-09-30   浏览量:

  为切实抓好机构编制统计工作,河南省濮阳市编办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着力加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制度建设,确保了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一是狠抓机构编制统计月报制度。要求各县区委编办每月向市委编办上报一次数据,市委编办每双月向省委编办上报一次数据,变年终突击整理为动态管理,实现了月报、双月报日常化和规范化。同时,不断推进统计工作与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坚持市直机构编制及人员变动情况一周内对数据库进行更新,实名制管理中的编制审核、入编、减编与统计工作同步进行,确保了信息的及时性,随时能够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数据。 

  二是狠抓机构编制统计考核制度。为切实提高统计质量,促进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机构编制管理和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出台完善了《濮阳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考评办法》,加强对统计工作的日常量化考核,切实做到数据录入真实不漏报、数据更新及时不瞒报、数据审核严格不错报。不定期从数据库中随机抽取部分机构和人员,到县区进行实地核查,重点抽查新增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并将抽查的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三是狠抓机构编制统计预报制度。对县区因工作需要拟调整机构或编制时,由县区编办在提请县区领导或正式会议研究决定前向市编办进行专题预报,就情况做出说明,并提供相关依据。市编办根据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县区预报事宜进行统筹把握,提出相关意见。同时规定,县区凡是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预报的机构编制变动信息,年度统计中不预认可,不预上报。对不按规定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信息预报备案制度的行为要进行专项督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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