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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编办采取“四项制度”防控“吃空饷”现象发生
日期:2013-10-08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编制管理,长春市编办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实施“四项制度”,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

  一是建立人员编制信息年度公示制度。各市直部门、单位(法律规定保密的除外)每年年底要在部门(单位)内部向干部职工公示本部门(单位)编制情况和财政供养人员名单及在岗、借调、学习培训、休(病)假和退休等人员动态变化情况,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吃空饷”监督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信箱,拓宽监督渠道,对实名举报的“吃空饷”问题,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所需费用申请财政支出。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新出现“吃空饷”问题一经查实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开具假诊断、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个人和单位,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是建立离岗人员备案制度。对退休、脱产学习、借调等经法定程序离岗的,所在部门(单位)要在办理离岗手续后一个月内,报市编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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