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历下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济南市历下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历下区有36个政府部门(单位)纳入清单编制范围,共确定主要职责238项,具体责任事项1035项,追责情形4261项;明确部门职责边界74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41项;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10项。 下一步,历下区将按要求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各有关部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济南市历下区区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和合法、合规、合理、必要性要求,结合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部门职责变动情况,对部门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按程序研究审定后及时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