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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市“精细化”解好机构编制责任审查“综合题”
日期:2016-01-08   浏览量:

  为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丰富审查工作手段,强化机构编制约束力,浙江省嘉兴市编办将机构编制责任审查作为一道“综合题”,以“四责联审”为依托,创新举措,丰富内涵,扎实开展工作,取得实在效果。

  “审清题”,掌握基本情况定方向。结合年度审计计划,关注体现民生发展,服务社会大众,兼顾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和人员编制配备情况,精选卫生、人防等部门作为审查对象。开展全面审前调查,收集历年历次检查材料,与实名制数据库作全面比对,会同组织、审计、人力社保等部门,分析审查难点,精心制定方案。聚焦机构改革、控编减编、日常审批、实名制管理等重要改革节点和管理环节,梳理基本情况,建立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配备三大审查目录,精准定位目标。

  “答好题”,全面深入审查强管理。通过详细查阅部门历年用编进人、科级干部配备调整党委(组)会议记录、纪要和选人用人工作方案,比对机构编制台帐、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单、通讯录等资料,细化审查内容。编制具有针对性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正(反)向测评表》,开展全面测评;设立网站举报专栏、邮箱,接收举报和建议;听取党政主要领导述职,与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个别谈话,细致了解详情。围绕找“病根”,开“药方”,对检查发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现场研究措施,即时予以纠正;对短期整改存在困难的,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分步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对党委政府巡视巡查中机构编制管理还不够严格规范问题全程跟踪,细心指导整改。

  “谏良策”,综合运用结果促规范。将单位机构设置、编制使用、有关规定执行及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四大模块”进行评价考核,作出相应差别化等次定性评价,力求评得细,评得准,实现综合评价标准化。每年1月底前向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书面报告机构编制工作开展、组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活动、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等情况,实现专题报告定期化。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和市审计局分别印发《嘉兴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关于印发〈浙江省机构编制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编制责任审查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统一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确保编外人员从严报批核定总量、招聘程序统一规范、经费保障公开透明,实现健全制度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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