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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市编办强化管理严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
日期:2016-01-06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总量控制政策,河南省三门峡市编办严格执行各项控编减编政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确保事业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结构持续优化。

  一是严格控制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该市编办积极向市直各单位传达中央总量控制精神,出台全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对部门新增工作任务,首先在现有机构编制内调整,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则坚持机构“撤一建一”的原则,在机构和编制限额内调剂解决。今年以来,通过集中整合交通系统执法编制资源,保证了交通执法体制改革用编需求;严格遵循“撤一建一”,设立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和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为服务民生和满足公益事业发展需要,先后为文化执法支队和军干所等机构增加编制,均从各部门内部调剂,确保了事业机构和编制总量不突破。

  二是严格规范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省编办下达的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的基础上,核定了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将事业单位机构数和编制数控制在总量之内,除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行业体制改革的要求外,一律不新设机构、不提高机构规格、不增加人员编制。同时开展定期督查,加强县(市、区)对贯彻执行机构编制零增长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相关规定的督查考核力度。

  三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优化结构、有增有减的原则,坚持撤、并、调并举整合编制,对各部门各系统的用编需求严格执行动态调控,统筹使用,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保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民生事业用编需求。根据在校生变化等情况,对市直6所学校编制进行动态调整,合理分配了教职工编制,在没有增加一名编制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教育编制资源布局,满足市直中小学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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