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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编办“三结合”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为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确保实名制系统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编办做好结合文章,完善实名制管理,切实做好实名制日常管理工作。

  一、与机构编制日常工作相结合。一是根据机构编制文件、进销编手续对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并将机构编制文件扫描入库,实行纸质和电子双向归档。二是完善数据库、机构编制台账、人员增减一览表“三位一体”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使“一库一账一表”信息一致。三是实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月报制度,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发生的人员变化情况,并在年末对本单位实名制情况进行复查报县编办,实现实名制管理动态化。

  二、与实名制信息公示相结合。一是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导出功能,将人员名单、人员身份、单位编制数额等事项在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示,实现信息透明化。二是突出机构编制实名制公示重点。通过公示,全面摸清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实现机构设置与批文相一致、领导职数配备与核定职数相一致、人员配备与编制核定相一致。三是建立包括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共同参与的一整套包含申请、审核、批准、公示、办理、入编、减员、督查、处理、反馈等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图,让各部门按规章办事,实现资源共享,完善监管体系。

  三、与年底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相结合。一是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先对实名制数据库中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经费类型、领导职数、实有人员等机构编制信息进行逐一比对,确保“零差错”。二是在完成信息核对的基础上,依据各单位上报的表格,对统计数据进行逐项复核,及时发现各单位在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核实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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