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机关建设   学习交流 
·关于公布济南市村(社区)证明材料保留清单的通知·关于公布历下区第一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告·关于编制公布“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的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编制管理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编办“三项措施”提高实名制管理水平
日期:2016-12-30   浏览量: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编办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认真落实三项措施提高实名制管理水平,努力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

  一是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及时更新。明确实名制系统单机版和网络版责任人,专门负责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对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变化限时修改,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更新及时。

  二是规范流程,严格用编审批制度。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人员进出流程,手续完备方可办理人员增减业务。

  三是强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人员编制监督检查协调配合长效机制,形成编办、组织、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局面,对于机构、编制、人员信息遗漏、错误等问题,要与相关部门、人员认真核实,及时整改,确保实名制系统数据真实准确。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7楼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88150718
ICP备案号:10200544 联系邮箱:dzzwz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