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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阳区创新机构编制事项“四步走”审核论证体系
日期:2016-12-29   浏览量:

 今年以来,青岛市城阳区创新制度体系,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四步走”论证体系,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理规范化。

  一、走好“受理”步。编制部门收到机构编制事项请示后,由职能科室初审机构编制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机构编制规定和工作需要,理由是否充分,材料是否规范。符合规定的,列入机构编制专题调研论证计划,并列入台账登记。

  二、走好“审核”步。申报材料正式受理后,职能科室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应督促申报单位补报或重报,材料完整后,及时安排人员对申报的事项进行调研。

  三、走好“论证”步。调研人员与申报单位联系,深入单位实地调研,确保掌握一手情况,了解其他市机构设置情况,必要时征求上级编制部门意见,综合提出设置建议。

  四、走好“审议”步。职能科室向有关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意见,对设置建议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向办领导或在有关会议上专题汇报,进一步明确有关问题。最后,经有关领导审签后行文或按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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