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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编办实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化管理
日期:2016-12-29   浏览量:

  为进一步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人员编制结构,发挥编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河南焦作市编办实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化管理,对原有人员编制结构比例不合理的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进行科学核定、重新明确,促进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不断优化,实现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一是明确结构调整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结构,焦作市编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结构的通知》,对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后勤保障服务的三类事业单位,分别明确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所占单位编制总额的比例。

  二是科学核定编制结构。现有人员编制结构不合理的事业单位,可根据人员编制结构调整原则,结合单位实际,申请在原编制总额内调整人员编制结构比例,编制部门通过论证评估,对申请单位的人员编制结构进行重新核定。

  三是实行用编前置审核。在审核单位用编申请时,将用编单位的人员编制结构作为重要依据,明确事业单位所需人员招录(聘)和调动,均需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结构有计划补充,确保从源头上优化人员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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