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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建设区级事业编制资源“管·用”体系
日期:2017-05-02   浏览量:

  为适应当前机构编制工作要求,夯实管理基础,盘活用好资源,江苏徐州市针对区级事业单位实际,着力建设编制管理和使用制度体系。

  一是健全三大机制管好机构编制。建立编制总量控制机制,综合考虑市属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规模、财政负担能力、公共服务需求等因素,明确总量控制的原则、范围、权限、周期和程序,建立总量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的运作机制。健全编制、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协调联动、综合约束机制,优化部门间管理流程,明确程序和责任,规范部门综合约束机制的形式。建立三级预警机制,超编单位不再安排编制使用,满编单位和出编办理不及时的单位暂不安排编制使用,编制不足单位严格控制编制使用,预警情况及时告知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是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建立机动机构编制储备系统,对职能重合、设置重叠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和的事业的单位进行整合;对职能消失和长期不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大量空编、有“吃空饷”现象的事业单位,收回部分空余编制。在部分事业单位试行基本编制和动态编制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基本编制保持稳定,按需使用;动态编制灵活使用,有保有压。强化机构编制调控导向,将收回的事业机构编制用于加强重点工作和公共服务,向中心工作、教育文化、公共服务领域倾斜。

  事业编制资源“管·用”体系的建立,解决了市属区编制总量控制与现实需要、部门职能调整与编制存量调剂困难的矛盾,实现了机构编制资源的宏观管理、结构管理和科学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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