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政务服务工作效率,加快工程项目手续办理,确保全县经济社会事业跨越发展,东营市利津县“七个严禁”为工程项目开通“绿色通道”。 一是严禁手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职责不清,程序不明,责任不落实。各政务服务机构要公开承担手续办理职能内设机构的职责,制定每项职责的工作流程,明确每项工作流程的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严禁达不到一定工程项目数量就不审核、不组织专家论证。各政务服务机构要及时审核工程项目手续资料,原则上一受理就审核,能审则审,快速审结,并主动向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或企业反馈审核进度及结果,主动帮助解决手续资料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手续资料尽快完善达标。 三是严禁办事拖拉,久拖不结,不催不办,不问不答。各责任人要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度,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办结的,要主动向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或企业作出说明。 四是严禁让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或企业自行协调。各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工作流程,业务办结后,主动向下一流程责任人移交,需要协调其他流程责任人的要主动沟通,形成合力。 五是严禁延长手续办理时限。进一步落实AB角制度,A岗学习培训、在外出差、带薪休假等期间,B岗要全权负责A岗所承担的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六是严禁带办人员有名无实,推诿应付。进一步深化手续带办制度,抽调发改、环保、安监、国土、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手续办理带办服务小组,全权负责项目手续办理推进工作,直到全部手续办理完成。 七是严禁职能部门之间因手续互为前置、职责界限不清等原因延误手续办理。推行定期协商制度,各分管副县长要定期召集,发改、环保、安监、国土、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听取正在办理手续的工程项目责任单位或企业负责人关于手续办理申请事项及进度,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逐一分析,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