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曹县编办坚持“四三二一”工作法,确保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取得实效。立问题整改随机抽查制度,定期检查、跟踪问效。 (一)坚持四个结合。坚持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审计、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核查四项监督检查手段相结合,将机构编制评估与执行情况审计结果、机构编制核查与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入问题整改清单,织密机构编制问题线索发现网格。 (二)建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审批与问题整改联动机制,将问题整改与机构编制审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理等业务挂钩,增强刚性约束力;二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与纪检监察、组织、巡察、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三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要求各科室每年12月底前,在年度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对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回顾分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体制机制的对策措施,汇总后报县编委和上级编办。 (三)实施两个动作。加强业务指导与跟踪督办,在机构编制业务办理过程中,进一步与部门沟通,宣传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意义,加强自查,列出部门自查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注重问题整改的跟踪督办,建立问题整改随机抽查制度,定期检查、跟踪问效。 (四)用好一本台账。将问题清单列入整改台账,实行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列入台账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整改路径和时限,确保按期完成问题整改。将问题整改情况列为机构编制审批前置要件,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暂停受理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确保机构编制问题台帐和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