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编办主动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三重维度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纪律严明、职能清晰、管理有序、协同有力”的新格局,持续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划化、科学化水平。 一是注重深化“协同配合”机制。印发《济南市天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对区编委会的主要职责、会议制度、办事机构、管理权限、工作程序和文件签批、组织纪律等进行明确,规范办事程序,浓厚分工明晰、协同有力的工作氛围。联合财政、人社等部门出台《济南市天桥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对违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及配套规定,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过程进行梳理规范,分解责任义务,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各部门(单位)站位准确、履职到位。 二是注重强化“监督执纪”职能。制定《天桥区机关事业单位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方案》,从破解超编难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入手,督促全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强化担当,凝聚合力,确保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各项决策部属落到实处。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做好配合联动,严格监督管理,以“零容忍”态度对各类机构编制管理失范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坚决纠正。 三是注重提升“创新管理”内涵。在编制使用申请、实名制信息化建设、跟踪问效等工作中加大创新力度,结合区情实际出台《2017年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工作方案》并对11家区直部门(单位)和15家街道办事处进行实地检查。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和被跟踪问效部门(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以适当形式向被跟踪问效部门(单位)反馈。对跟踪问效事项存在问题或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严格落实,落实到位的予以销账,确保工作落地生根、见到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