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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实行信息复审机制提高实名制信息质量
日期:2017-11-08   浏览量:

 

菏泽市编办实行人员信息复审机制,对新增入编人员和已入库人员信息实行复审核验,保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规范性、准确性、真实性、时效性。
一是复审新增入编人员信息。在办理新增入编人员手续时,由单位负责填报人员基本信息,由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对信息完整性进行审验。对填写不完整、不标准的信息要求单位马上纠正,再经本人及单位确认。待信息准确完整后,纳入实名制管理,从源头上保证了入库人员信息的规范、准确、真实。
二是复审人员关键信息修改材料。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实名制关键指标信息需要修改的,由单位进行调查认证,并报市编办。由编办对单位提供的调查认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后,对系统中的人员信息予以更新。
三是复审已入库人员信息。在日常工作中,对已入库人员信息不定期查验,对人员信息发生变化但没有及时更新的,督促单位对变动事项及时更新维护,做到“一变动、一更新”,确保信息数据的时效性。
信息复审核验,将信息维护工作化解到日常完成,减少了机构编制集中核查时的工作量,保证了实名制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提高了数据质量,为大数据分析、“放管服”改革提供了真实的数据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及时、准确、有价值的数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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