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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莱西市编办 创新“五项制度”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日期:2017-11-08   浏览量:

 

适应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新形势,青岛市莱西市编办创新“五项制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创新政务公开制度。将有关政策规定汇编成册,印发到编委会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公开进人用编制度、用编程序和办事流程等机构编制政策,规范各个关口职责,做到制度上讲科学、操作上讲规范、服务上讲诚信,确保人员编制工作公开透明。加强实名制管理,公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定期对各单位行政事业在编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二是创新与财政经费挂钩制度。将编制部门核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按规定的类别、特定的程序定编到人,让在编人员的身份认定有凭有据。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编制数、实有人员数、财政供养数对应的实名制,与财政部门共用一套数据,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编制和财政预算“两张皮”问题。
三是创新前置审批管理制度。为规范人员编制调整审批程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的意见》,从指导思想、适用范围、调配基本条件和规范、管理权限、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等六个方面,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进行了严格规范,做到人员调配前先进行编制审核,明确要求调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人员编制空额和职数空缺,没有人员编制空额和职数空缺的单位不得调入工作人员。坚持编委会统一领导,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均由编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编办统一管理,凡涉及人员编制调整的,实行“一支笔审批、一下文件下达、一个部门受理”,建立起科学规范的人员编制管理制度。
四是创新信息化管理制度。针对编制管理工作基础性数据材料比较多这一实际,加强了机构编制电子台帐、人员编制信息库等信息化建设。开通了人事编制网上办理系统,实现了编制与人员管理联网,新增人员及调动人员审核编制、核定工资等都实行网上联动办理,并在组织、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之间实施信息联动,实现了关联动态信息源的同步共享。同时,加强信息开发利用,建立编制现状季度分析制度,定期研究各单位编制的趋向、存在问题及成因等,梳理整合出具有普遍性、发展性、萌芽性的问题和矛盾,形成综合分析,为制订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五是创新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制度,制定了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定期工作例会制度,相互通报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对机构编制决策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加强监督制约,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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