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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构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监管体系
日期:2017-11-29   浏览量: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关口前移、惩治与预防教育相结合,从思想上、行为上、制度上精准发力,构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监管体系,确保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真正从根本上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一、坚持“正面”宣传,筑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思想防线

  (一)充分利用“党校讲台”加强宣传。为提高宣传教育的深度,增强有效性,积极推动全省各级将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法规纪律纳入各级党校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让机构编制纪律教育“进课堂,上讲台”。通过学习《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及有关机构编制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推动了机构编制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充分利用“手册读本”加强宣传。结合中央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宣传手册》,编印了该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读本》,积极向各级各部门领导进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宣传。通过宣传,使各级各部门领导在日常工作中,熟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了解机构编制纪律的“红线”所在,带头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进一步增强了机构编制意识,执行好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加强宣传。对中央和省最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编辑成手机短信,发送给省市县各级四大班子领导以及各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学习,使他们及时掌握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最新情况,自觉维护机构编制纪律,全面推进关口前移、惩防并举,从源头上杜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四)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加强宣传。铜仁市“云上编制”试点将大数据应用于机构编制工作,贵阳市、黔东南州的改革试点,均以“互联网+机构编制”为切入点,在大数据运用于机构编制工作方面积极作了探索,推动建立涵盖全省机构编制主要业务的综合性政务云平台,探索建立“贵州机构编制云”,通过机构编制职能职责执行情况、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网民满意度、关注热点、网上互动平台等共享要素,开展好机构编制政策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

  二、补齐“短板”机制,构筑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制度藩篱

  (一)建立了不定期汇报制度。要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编委领导请示汇报机构编制工作,特别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提出科学合理、合法合规的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意见和建议,既要助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又决不能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馊主意”。

  (二)建立了宣传教育制度。要求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及时收集、整理中央和省有关机构编制政策纪律规定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通过制作汇编手册等形式,主动送同级党委、政府和编委领导及各单位主要领导。特别是在党委政府换届、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主要领导干部职务调整等重要时间节点,同步宣传机构编制纪律。要求全省各级将机构编制纪律教育纳入党校培训内容,推进教育预防“进课堂,上讲台”;逐步推动将机构编制法规纪律列入地方党委、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机构编制的水平。

  (三)建立了专题培训制度。要求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每年要不定期举办一次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专题培训班。凡省、市机构编制部门组织的专题业务培训,都要把机构编制纪律作为必设课程,列入专题培训内容之一,着力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通过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可靠、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执纪监督水平高的干部队伍,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决策科学、监督有力、监管有效。

  (四)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地要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充分利用机构编制内外网、事业单位在线、“编制云”等平台,主动公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网络信访、“12310”举报电话等内容,推动部门公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信息。

  (五)建立了联动约束制度。要求各级要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工作约束机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对单位自查、梳理核查、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以及巡视、审计中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机构编制部门要主动发现违纪线索,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协助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要积极推动将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巡视检查、日常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并形成合力。

  (六)建立了监测预警制度。要求各地充分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了违规违纪问题监测预警制度,对各级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执行情况实施在线监管。通过对实名制系统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实现对违规设立机构、变相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动态监测和跟踪预警。对预警情况及时采取电话提醒、书面警示、实地督查等方式,将违规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问责”监督,形成震慑违规违纪行为的压倒态势

  (一)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秩序。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层层审核把关,全程留痕,确保责任追究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将预防和监督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

  (二)落实问题责任追究。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不仅要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更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打通责任追究“最后一公里”,提高执纪监督效果。通过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让有关单位和人员自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好大局利益、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严防假公济私,减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三)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零容忍”态度,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得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纪律“底线”。积极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锁定问题基数,逐步消化问题存量。对历史遗留问题免于责任追究,对今后新出现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将严肃处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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