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编办立足于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把好政府购买服务入口关,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准确把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能力。 一是严格提报内容。购买主体依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职责任务,统筹现有购买服务事项情况,客观、合理的提报购买服务具体内容。确需购买服务岗位的,依据其职责任务、编制员额、实有在编人员等情况,严格按规定提报购买服务岗位的种类和数量。 二是严格服务范围。购买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内,符合职责任务履职实际,并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严格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相对应。经核实评估后,提报内容与本部门(单位)职责任务严重不符的,取消其购买服务资格。工作部署以来,部门(单位)共提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430多项,审核确定符合政府购买服务事项249项。 三是严格财政预算。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费用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政府购买服务事项要在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等既有预算中统筹考虑和提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严格机构编制。统筹考虑部门(单位)现有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实际情况,首先通过动态调整、内部挖潜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满足履职需求。确需购买服务的,机构编制部门将从严控制其机构、编制和人员,逐步实现机构编制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同步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