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淄博市临淄区深入贯彻上级精神,高度重视控编减编工作,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则,多措并举,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是精简压缩编制优化机构编制配备。修订印发《关于精简压缩行政事业编制的通知》,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编制进行精简压缩,共收回行政编制45名、事业编制109名,用于保障临淄区生态环保、民生保障、教育等重点领域,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二是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根据省市《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工作,共收回公立医院空余编制56名。今后各公立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制定、执行新进人员计划,区编办负责新进人员备案工作。 三是“多退少补”从严执行用编进人计划。自2014年起,省市编委下达临淄区用编进人计划共789名,临淄在综合考虑各类政策性安置的前提下,按照“多退少补、增减平衡”的原则,共使用用编进人计划645名,有效的控制在编人员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四是集中清理“僵尸”单位盘活用好编制资源。共清理“僵尸”事业单位18家,回收编制25名,对清理腾出的机构和编制记录在案。撤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4家,回收编制12名,解决了历史“老大难”问题。通过集中清理,单独建账,进一步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