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惠创业,惠民县出台了《高层次人才编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人才的引进流程、体制机制保障等方面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进行规范,打消了高层次人才来惠就业的顾虑。 一是扩大人才引进范围。在市级认定范围的基础上,惠民县结合自身实际,将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扩大到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县情发展需要的“高精尖缺”人才,为县区人才引进提供了更加宽松的条件。 二是优化人才引进流程。针对不同的情况,提供不同的办事流程。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专项编制按照“申报-直接考察-入编”方式进行。其他领域引进的需事业编制保障的高层次人才使用专项编制实行备案制,按照申报-直接考察-备案-入编程序进行。 三是健全体制机制保障。成立了惠民县高层次人才编制服务中心,确立了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和服务机构;明确了高层次人才编制由县编办从县级行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按照“县级所有、专编专用、动态管理、循环使用”的原则,实行单列管理,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