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编办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综合运用编制计划审核、监督检查、网上业务办理等措施,不断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是编制计划审核科学合理。根据省编办部署要求,按照“总量控制、留有余地、退多补少”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在审核过程中综合考虑空编、体制机制调整、在编人员结构等因素,对部门单位报送的用编申请进行严格审核。优先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引进高层次紧缺型人才的需要。 二是实名制业务办理严格规范。人员增加手续完成后,用人单位持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行政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申领《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编通知单》。在编人员出现调出、退休、开除、辞职、死亡等减员情况的,由所在部门持相关证明材料,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减员出编和实名制变更登记手续。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办理人员业务,并上传有关手续电子件。 三是监督检查手段扎实有效。先后制定出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实施意见》《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审计工作规范》《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实施意见》,不断健全监督检查体系。通过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控编减编专项督查以及自选动作的督查,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