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南市商河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要求,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今年以来共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3个,变更登记51项,注销登记两个,补领证书两个。 一是严把设立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有规范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稳定的场所;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设备设施、经费来源和开办资金;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法律、政策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以上6项规定则准予登记。 二是严把程序关。制定登记管理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及内部管理等规章制度,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供规范性标准,精简办事流程,提高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该县将事业单位登记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必要时即时办结。特别是事业单位网上登记操作流程,原来需要跑多趟才能完成的登记手续,现在只需一次联络随来即办,大大方便了服务对象,得到了事业单位的普遍认可。 三是严把实地核查关。商河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调研先行,服务至上”的登记理念。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办法》,需要对事业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当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实地,围绕固定办公场所占有、业务人员及法定代表人配备、经费来源、财务资产管理等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逐项核实,确认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四是严把公告关。将事业单位各项登记类型、提交材料目录、办理时限、工作流程、咨询电话等相关内容,编辑成服务指南,将其公布在单位服务公示栏中,公告在编办QQ登记工作群等载体上;对已核准登记单位及时通过《商河县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告,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制订投诉处理流程,在公告中公布投诉电话及通信地址,便于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提高社会知晓度。 |